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关于开展软件产品评测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03-28 12:16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
关于开展软件产品评测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桂林、南宁、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软件企业:
随着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的深入贯彻实施,我区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在各地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软件企业和自治区"双软"认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进展,总体情况良好。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软件产品管理,促进我区软件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制定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2000年第5号令)和部2001年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备案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软件产品评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软件产品评测工作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范软件产品生产销售和监督管理,为软件开发单位进行产品登记、产品成果鉴定和产品第三方确认提供科学依据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加快我区软件产品商业化,保护客户利益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市主管部门、高新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软件产品评测机构由自治区信息产业局负责审查推荐,报国家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并授权。经授权的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产品登记符合性检测。
三、 为加强我区的软件产品管理和检测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1年2月批准成立广西软件评测中心。现已基本建成可满足多种运行环境和条件的软件产品测试平台;在测试业务、技术培训等方面与中国赛宝实验室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已有效地为企业提供产品评测业务。经研究同意,在广西软件评测中心获信息产业部授权评测机构之前,我区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工作暂由广西软件评测中心负责受理,由广西软件评测中心和中国赛宝实验室联合测试,联合出具评测报告书。
四、 按照信息产业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我区软件产品登记前必须经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广西软件评测中心)测试并向软件产品登记机构(广西软件行业协会)提供检测证明材料。与此同时,广西软件评测中心要面向全区开展软件成果鉴定测试和软件第三方确认测试,逐步开展系统集成工程项目验收测试。
五、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应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单位向广西软件评测中心提出测试申请并双方协商签订委托合同,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见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流程图)。
广西软件评测中心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7号505室;邮编:530022;
网址:www.gxsc.com.cn;E-mail:gxsc@gxsc.com.cn;电话:0771-5863174,5857640。
六、 软件产品评测机构必须坚持为软件企业服务、促进广西软件产业发展的宗旨,遵循科学、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我区软件产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流程图
二OO二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软件 评测 通知
抄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税局。广西软件评测中心,广西软件行业协会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办公室 2002年7月2日印发